东莞市直社工岗位 购买标准增至7.6万元/年

田玲玲  2014-03-04 13:38   南方都市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0

在2014年前,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的经费,社工机构可以享受免税。但从今年开始,社工机构不再享受免税,而是要缴纳营业税。今年岗位社工购买标准也从此前的7 .2万元/年增至7 .6万元/年,由市财政按月支付服务费。

市民政局昨日公布了2014年-2015年度市直部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告。市民政局将公开采购11家服务业绩强、社会公信力高,并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资质的社工机构,来承接东莞市市直部门323个社工岗位,共涉及教育、卫生、司法、新莞人服务等十余个部门。其中,市检察院和市计生局是首次增设社工岗位。

市检察院首次增设社工岗位

根据招标文件,此次市民政局采购的323个社工岗位将派驻到十余个市直部门,包括市委政法委19个、市教育局20个、市民政局41个、市卫生局45个、市司法局33个、市检察院2个、市人口和计生局5个、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24个、团市委33个、市妇联54个、市残联21个、市总工会10个。此外,还有16个企业社工岗位。

市检察院、市人口和计生局是首次增设社工岗位。其中,市检察院驻点社工主要负责审查逮捕、起诉阶段的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陪同到场等工作。

市民政局社工科负责人称,在这323个市直部门社工岗位中,有302个社工岗位是此前的服务合约即将到期,另有21个社工岗位则是新增的。此外,全市还有30个市直社工岗位。也就是说,全市市直部门岗位社工将共达353名。如果再加上镇街财政购买和企业购买的社工岗位,全市持证的一线社工共达950名左右。

标准增加因将部分营业税纳入

在2014年前,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的经费,社工机构可以享受免税。但从今年开始,社工机构不再享受免税,而是要缴纳营业税。

“今年市直部门购买社工岗位,将这部分营业税纳入购买经费里了。”市民政局社工科有关负责人透露。因此,今年岗位社工购买标准也从此前的7 .2万元/年增至7 .6万元/年,由市财政按月支付服务费。当然,社工的薪酬仍旧不变,能拿到手的工资仍为4600元/月左右。

“这是第一次以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方式购买社工岗位。”该负责人称,向11家社工机构采购这323个岗位,最后分配到每家社工机构的岗位数量不尽相同,“我们将会把服务的延续性和此前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纳入考虑范围。”

投标社工机构条件:

●在东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工机构,如没有登记注册,则须承诺在结果公示后一周内完成登记注册,不按要求登记注册的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有至少10名专职社工,且其社工必须在东莞担任一线社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满1年。

  • 关键字
  • 社工
  • 责编:姜妍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