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至5月,开展了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工作,经评审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1个新增申报项目纳入目录,并将部分纳入目录满2年未被购买或购买服务周期到期未申请继续购买的项目予以移除。现将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2023年版)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对纳入目录满2年未被购买或购买服务周期到期未申请继续购买以及申请继续购买但未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市民政部门在目录中予以移除。
二、目录中购买主体含有括号的,是指购买服务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项目。
附件: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2023年版)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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