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民政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民政司法和社保局,甘肃矿区党委宣传部、民政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阻击防控新冠感染疫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幸福优美陇原新乡村等重大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社区工作者。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展示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切实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选树宣传一批认真履职、工作勤恳、作风过硬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全面展现我省新时代社区工作者风采,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基层群众中建功立业,有效促进我省“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选树范围
面向全省行政村(社区)“两委”中的专职人员和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因公殉职人员可予以追授)。
三、选树名额
本次活动共选树全省“最美社区工作者”20名左右,其中城市社区工作者和农村社区工作者应当各占一定比例。
四、推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在行政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2023年3月31日)。
3.爱岗敬业,勤恳踏实,群众认可度较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4.近三年来所在村(社区)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表彰,或个人获得过县级(含)以上荣誉。
5.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从2023年4月至12月,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广泛动员(2023年4月)。安排部署选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二)组织推荐(2023年5月至6月)。各市(州)组织县(市、区)推荐上报,并对照推荐条件和程序,从中遴选出最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社区工作者统一排序后申报。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最多推荐2名人选。
(三)综合评选(2023年7月至8月)。省民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事迹材料及个人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开展网络投票推荐,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研究确定拟发布人选名单,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布表彰(2023年9月)。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甘肃省“最美社区工作者”命名决定,向获得荣誉称号的社区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五)开展宣传(2023年10月至12月)。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和社区宣传栏等媒介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做到动员选树和宣传报道同步开展,将其作为推进社区治理、展现工作成效、讲述社区故事的重要环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是激励城乡社区工作者敬业奉献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选树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感人、最具代表性的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严把推选关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推选过程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推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对照本次活动推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真正把本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推选出来。要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做到推选范围覆盖行政村和社区,原则上每个市(州)所推荐人选应当包括城市社区工作者和农村社区工作者。要强化县级资格审查,所推荐人选必须书面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确保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将“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活动与“三抓三促”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在促提升、促落实、促发展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把推选过程变成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要将选树活动与推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从工作实践中挖掘典型、推选先进,通过推选先进促进工作提升。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地要按照本次活动部署和要求,广泛挖掘,认真筛选,积极申报,根据安排做好相关工作。请各市(州)于6月30日前向省民政厅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包括:(1)《甘肃省“最美社区工作者”推荐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中事迹材料应当具有较强典型性,事迹要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2)推荐人选2寸彩色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3)近三年来获得表彰荣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拍成图片)。
联系人:刘卉
联系电话:0931-8948576
电子邮箱:653475689@qq.com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省民政厅1101室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民政厅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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