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决策部署,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检查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出台多项务实举措,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
一、明确保护主体责任,筑牢监护安全防线
(一)压实成员单位主体责任。为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各成员单位职责、重点任务,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出台《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指导规范(试行)》,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和督导检查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落实各职能部门监护监督责任,依法追究工作失职、监护缺失的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教育引导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后,要按照有关程序立即处置,民政部门要及时妥善安置受害未成年人。
(三)明确政府监护主体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的主体责任,对因遭遇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影响,而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进行妥善安置,并提供临时照料。
二、健全安全保护措施,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一)细化安全防控措施。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全市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健全校园欺凌报告制度。加强机构安全管理,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机构风险排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季节性学生防溺水专项督导检查,加强灾害事故防范,强化未成年人游学、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管理。
(二)制定环境整治措施。加强网络环境整治,开展“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六位一体护苗”工程,加强文化护苗、食品护苗、市场护苗、网络护苗、校园护苗、司法护苗。加强社会环境整治,强化未成年人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涉烟违法行为,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工作。
(三)强化关爱保护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咨询老师,开展心理抚慰、情感疏导等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化社工服务机构,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心理健康等儿童类社会工作服务。强化精神素养培育,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引导未成年人树牢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服务保障特殊群体
(一)建立定期走访摸排工作机制。要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引导社工和志愿者每月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生活、学业、安全状况进行排查摸底,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协调当地联防联控指挥机构,建立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将未成年人作为社区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优先保障。
(二)完善分类保障困境儿童机制。加强信息比对、主动发现,由以往“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实施“孤儿助学工程”、残疾儿童康复医疗“明天计划”救助制度,让残疾儿童家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帮扶机制。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监督机制,落实定期走访、个案会商、评估帮扶等工作制度。组织社工、志愿者开展家庭走访,督导临时监护人真正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困难农村留守儿童申请临时社会救助。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动员退休老干部、复退军人、退休教师、党员干部、社工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帮扶联系机制,打通为童服务“最后一米”。
作者:河南省濮阳市民政局 赵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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