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展2022年度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十佳社工机构”评选活动

2022-10-17 10:50   成都市民政局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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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展示社工人才风采,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与机构发展,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十佳社工机构”评选活动。申报截止10月30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十佳社工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文明办,各有关单位(机构):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展示社工人才风采,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与机构发展,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十佳社工机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10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满2年,且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的一线社会工作实务人才。

3.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伦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扎实,实务能力强;近2年组织实施或直接服务过不少于5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和行业认可,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

4.积极探索社工服务模式并已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5.努力学习,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登记,参加专业培训,钻研业务,积极开展专业研究,发表各类指南、文章、著作等。

6.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热心参与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7.主动发起积极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倡议,大力宣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积极动员服务对象和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注:2017年后,已获得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成都榜样“十佳社工机构”(10个)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2.2020年6月30日前在成都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长期在成都市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近两年年检合格。

3.宗旨和目标明确,使命与愿景清晰,战略规划具有指导性、实操性,机构发展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强。

4.内部治理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备,人才梯队合理、稳定。

5.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状况好,资金运用效率高。

6.建立信息披露机制,每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服务对象及相关利益方反馈良好。

7.专业能力强,专业服务质量高,严格执行专业操守,能够体现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成效,机构影响力大。

8.主动发起积极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倡议,大力宣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积极动员机构成员、服务对象和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注:2017年后,已获得成都榜样“十佳社工机构”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相同类别的评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工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1.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按照属地化申报、审查推荐的原则,由所在机构(单位)同意,机构(单位)注册登记地址所在的区(市)县民政部门审查推荐。区(市)县相关部门(人民团体)申报的,由所在单位同意,报市级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审核推荐;市级相关部门(人民团体)直属单位申报的,由所在单位同意,市级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审核推荐。每个区(市)县、市级部门或人民团体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2.成都榜样“十佳社工机构”。按照属地化申报、审查推荐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根据相关要求,自荐至区(市)县民政部门;在成都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到注册地址所在的区(市)县民政部门申报。每个区(市)县推荐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资格审查

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人开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成都榜样“蓉城最美社工”、“十佳社工机构”推荐条件是否符合、申报材料是否完整。

(三)专家评审    

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拟定建议名单。

(四)公示确定

由成都市民政局对建议入选名单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五)宣传表扬

对获奖者(机构)进行通报表扬,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市)县民政部门、文明办以及市级相关部门(人民团体)业务处室,将审查、审核合格的人员、机构推荐材料(纸质材料一式7份,其中1份加盖鲜章即可)于2022年10月30日17:00前邮寄至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5号3楼309室),并将word电子版报送至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邮件名请以“区(市)县民政部门/市级部门(人民团体)+参选项”命名。

联系人:朱老师、邓老师

联系方式:028-87078152

邮箱地址:26937134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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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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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段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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