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助力辽宁全面振兴

2022-08-30 10:37   辽宁省民政厅、中国社会工作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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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辽宁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全省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稳步发展,成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力量,在稳定社会秩序、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弘扬雷锋精神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辽宁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全省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稳步发展,成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力量,在稳定社会秩序、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弘扬雷锋精神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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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慈善事业开拓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之路

(一)慈善事业扎实推进,慈善组织蓬勃发展

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颇具地方特色的“慈善大集”就会在沈阳市浑南区开市。辽宁省内几十家慈善机构在“大集”上布置展台,为居民提供义诊、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环保宣传、安全知识宣传等服务。现场还有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为群众解读慈善法,展示省、市公开募捐的慈善项目内容,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慈善、参与慈善。

目前,“慈善大集”已经成为辽宁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

目前,辽宁省有各级慈善组织143个,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43个,组织开展较大规模慈善项目210个。蓓蕾慈善救助项目、春蕾困境儿童救助项目等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47870人(户)直接或间接受益,成为政府救助制度的有力补充。全省慈善组织(基金会)慈善累计捐赠总额达91.31亿元,省级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1.5亿元补助助困、助医、助学、助老等慈善项目,受益人数30.2万人次。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共募集资金7.24亿元,从国内外筹集各类物资价值2.5亿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提升了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二)慈善事业规范发展,慈善力量不断壮大

十年来,辽宁省慈善事业参与主体、参与方式日益多元,覆盖范围和人群更加广泛,在全省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辽宁省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辽宁省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组织开展“辽宁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涌现出鞍山郭明义爱心团队、盘锦市杜丽梅志愿服务爱心协会等为困难群众服务、以扶弱济困为宗旨的优秀慈善组织和个人。

管理方面也日趋规范化。落实慈善组织登记管理和党建工作“四同步”,实现了慈善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实施省级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基金会)登记、活动监管、政策制定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引导慈善组织严格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各类慈善组织依法进行年报公示。

辽宁省还通过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等措施,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和个人的慈善行为逐步规范,积极营造“人皆可以为舜尧”的浓厚慈善氛围,使慈善力量切实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建设等领域发挥出重要作用。

十年来,社会工作奠定了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基础

(一)构建市---村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2022年7月11日,鞍山市社工站指导中心揭牌仪式在鞍山市民政局举行。该中心将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通过开展培训、项目策划、活动管理等方式,推动社区发展,打造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近年来,为夯实基层民政服务基础,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辽宁省正全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270个。

为实现社工站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辽宁省印发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办法(暂行)》,针对民政部门、承接机构和社工站等主体制定了106项评估指标,将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贯穿于社工站建设运行的全过程。

辽宁省通过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扶持社会工作欠发展地区新建4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目前全省发展社会工作行业组织17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85家。

(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兴则事业兴。”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有力保障。

辽宁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平台建设为重点,务实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印发《2016—2020年辽宁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全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依托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8所省属高校,每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和研究生约450人;实施“千名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水平提升工程”,培训全省社会工作者1.3万人次。

辽宁省支持社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工给予每月100—600元不等的职业津贴。目前,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5.4万人,其中,取得初、中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员22331人。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工站、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使用全省70%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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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历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数统计图

全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职业化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施关爱孤儿、伤残军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困难老年人、贫困人群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730余个,直接服务人数13600余人,累计服务时间3.3万小时,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为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来,志愿服务构建了常态化、制度化的发展模式

辽宁是雷锋精神的发源地,是“当代雷锋”郭明义的家乡,志愿服务在辽宁省有着深厚的土壤。辽宁省成立了由34个省直部门组成的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引导全省志愿服务力量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为建立一支“平时好用,急时管用”的常态化志愿者队伍,辽宁省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组织化”模式,打造和储备了20余支、1.4万余人的专业骨干志愿者队伍,以适应多领域的应急志愿服务需求。目前,全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649家,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志愿者701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18340个,发布项目39708个,志愿服务总时长约1258万小时。

辽宁省志愿服务以助力全省全面振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志愿服务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百姓民生的政治工程、民心工程统筹推进,推动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深入发展。每年以春节为契机开展“春暖辽宁”主题志愿活动,服务涵盖了助力春运、亲情关怀、文化服务、生态保护、平安建设、弘扬时代新风等;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依托,围绕群众生活需求,开展“百万志愿者圆百万‘微心愿’”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雷锋在辽宁 大爱我先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送去关爱和温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抗疫专项行动,组织引导全省广大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开展“向逆行者学习 为奉献者奉献”关爱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家属志愿服务活动。

辽宁省通过一系列志愿者活动,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和参与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附:

辽宁省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十年发展大事记

2012年,印发《辽宁省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组织开展第一届“辽宁慈善奖”评选表彰

2013年,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年,印发《全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5年,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2016年,印发《2016-2020年辽宁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第二届“辽宁慈善奖”评选表彰,组织开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

2017年,印发《关于加快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启动实施购买关爱孤儿和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2018年,颁布实施《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辽宁省志愿服务条例》,印发《辽宁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2020年,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第三届“辽宁慈善奖”评选表彰,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1年,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办法(暂行)》,推广使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

2022年,成立辽宁省慈善联合会,成立辽宁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印发《辽宁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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