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布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本年度评审立项的139个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督促本地区立项单位按照《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民政部。同时,要指导立项单位认真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准确把握项目管理和财务要求,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检、评估、信用评价等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立项单位要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统筹疫情防控与项目实施,确保执行进度,严格资金管理,通过项目执行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助力基层治理优势,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民政部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有项目进行审计和评估。
据了解,本年度项目计划投入中央财政资金4516万元,重点资助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西藏及涉藏工作重点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民政部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以及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等社会服务。 (记者 郑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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