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政厅将社会工作列入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

2022-02-17 09:54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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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包括实现街道层面社工站全覆盖、深入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等工作。

社工中国网消息:昨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持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要求,以推动共同富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目标,以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知》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十一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十二持续正风肃纪,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通知》明确提出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2022年实现街道层面社工站全覆盖。统筹整合民政资源和下沉服务事项,健全完善社工站运营管理、人才培养、督导评估等工作机制,聚焦“一老一小一困一残”和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任务,形成“6+X”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健全自治区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自治区政府购买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指导目录。组织开展全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草原英才”工程优秀社会工作团队和个人推荐、优秀案例征集和宣传等工作,培树先进典型,打造特色品牌项目。组织实施民政部“三区计划”、“牵手计划”、自治区社工专业人才万人培养计划和社会工作督导项目,培育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枢纽型组织,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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