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实现社工双百覆盖!《梅州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印发

2021-04-12 09:45   梅州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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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残联五部门联合印发《梅州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和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残联五部门联合印发《梅州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和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根据《方案》,今年梅州市将按照“双百工程”的工作部署,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为原则,分步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到今年底前,全市114个镇(街)全面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点建设。到2022年底前,全市村(社区)全面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全市社工岗位设置总量至少达到2482个(事务性岗位至少228个、服务性岗位至少2254个),确保达到“每个镇(街)事务性岗位数原则上不少于2个,服务性岗位总数原则上不少于所辖村(社区)数量”的要求,实现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和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方案》明确了8大重点任务,包括建设服务站点、组建服务队伍、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站点工作、明确服务内容、强化业务督导、加强专业培训、健全薪酬体系。在建设服务站点方面,《方案》要求建设社工站、社工点,并统一站点标牌。在组建服务队伍方面,要明确队伍规模,按照“经办在镇(街)、服务在村(社区)”的原则统筹设置事务性和服务性岗位,事务性岗位设在镇(街)社工站,服务性岗位设在村(社区)社工点;要整合现有服务力量,依照程序统一组织人员整合工作,整合人员包括镇(街)直接聘用的社工、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劳动关系应在《劳动合同》签订有效期内,人、岗统一并实际工作在镇(街)。在此基础上,依照岗位需求,按照全省统一组织公开招录。在健全管理机制方面,镇(街)负责聘用与管理社工,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视“双百工程”推进情况可以进行续聘)。

据了解,实施“双百工程”已纳入2021年省、市重点工作。该工程通过整合双百社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力量,将服务对象从以民政对象为主转变为所有有需要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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