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为方向,坚持“改善社区民生”和“激发社区活力”并举,积极探索社区治理的新模式、新举措,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特征、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深圳特色的特大城市社区治理新路。
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市级层面,深圳市委成立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基层治理工作,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城市社区治理全过程。深圳市委出台《深圳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着力构建以社区党委为核心,以居民自治为基础,以社区工作站为政务服务平台,社区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在街道层面,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轴心”作用,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等主责主业。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街道内设机构设置,将街道内设机构由30个左右精简到10个,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在社区层面,出台《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社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模式的意见》等基层党建标准文件,深化政经分开、居站整合、赋权定责、人事提管“四项改革”;强化社区工作者待遇、党群活动阵地、服务居民经费“三大保障”;落实社区党委的领导保障权、人事安排权、监督管理权、事务决策权“四项权力”。巩固和发展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居委会、工作站、群团组织、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物业公司等多方共同参与治理的格局。
加强基层工作者队伍建设
深圳市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实行街道领导班子五年任期制,保持街道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社区党委书记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连续任职满六年,经规定程序可使用事业编制,表现优秀的选拔担任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推进社区工作者“雁阵”建设。实施社区“两委”成员学历提升计划,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社区“两委”成员全部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3类35档岗位管理体系,突出政治标准,规范薪酬、考核、激励机制,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
加强服务阵地、队伍、网络建设
加强服务阵地建设。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按照“1+10+N”的模式,高标准规划建设市、区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合理布局社区、园区、商圈、楼宇党群服务中心,确保党员居民在1公里范围内可以到达一个党群服务中心。
同时,通过完善功能设置,提高建设水平,促进党建活动、为民服务等功能在党群服务中心集聚,并统一牌匾、统一着装,体现党组织服务居民特征,树立党的良好形象。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紧紧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每年支持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50万福彩公益金,为每个社区购买不少于5名社工和工作辅助人员,在社区党委领导下,负责提供普惠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同时,建立跨部门的社区服务体制,推动建立以专业社工为骨干,心理咨询师、护理师、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并存的社区服务队伍。
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互联网+社区服务”模式落地生根,依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深圳智慧党建、社区家园网等“多维网络”,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体系,统一事项管理、统一服务模式、统一信息系统、统一业务标准、统一监督指导。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99.92%的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做到服务精准高效、诉求及时回应、问题快速处理。
搭建“民生微实事”平台
深圳市自2015年以来全面推广“民生微实事”,“民生微实事”项目,由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到四个“强化”。
强化党委主导。市、区组织、民政部门密切联动,制定社区“民生微实事”工作规程,发挥社区党委在服务居民中的主导作用。
强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规范项目征集、评议、确定、实施、监督等各项程序。
强化各方参与。将项目遴选和采购自主权下放给街道和社区,将服务评价话语权交给居民,社区居民既“点菜”又监督,实现“百姓点菜、政府买单”。
强化资金支持。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每年为每个社区平均安排200万元经费。2015年以来,深圳市共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超过7万件,投入财政资金超过70亿元,解决了一大批居民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
构建融合共建新格局
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圳市制定了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政策文件,健全完善居委会换届选举、居务公开、居务监督等机制,发挥居委会促进居民自治、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积极作用。
健全社区协商机制。不断完善居民议事会运行标准,充分发挥社区党群联席会、居民会议、居民议事会等社区议事协商平台作用,实行“民主商议、一事一议”。做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议事会,以“六有”(有架构、有流程、有名册、有制度、有培训、有监督)标准规范日常运行,引导社区居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
探索发展社区基金会。通过设立社区基金会,以非公募的方式在本社区范围筹集资金、汇聚社区慈善力量,以项目化方式帮助有需要的群体,拓展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渠道,有效助推社区治理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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