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民政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组织保障、附则共六章三十三条内容。《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方面,《办法》指出在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殡葬管理所等民政事业单位,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全市公立医院,镇街(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办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镇街(园区)禁毒机构按照每30名户籍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镇街(园区)司法机构按照每10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镇街(园区)工会组织按照每3000至5000名职工或30至50家基层工会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在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市民政局负责制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职级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制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职级薪酬指导价格、实施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职级评定。
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方面,《办法》指出,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东莞人才发展规划;将高级社会工作师纳入人才安居、人才子女入学保障范围;鼓励行业组织、慈善组织开展评先评优,对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表彰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依法选举、组织选配等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
在组织保障方面,《办法》明确,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群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履行各自职责,相互支持配合。
以下为《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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