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积极推广“三社联动” 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刘禹同 2019-11-19 09:13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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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去年上半年,江苏省委对扬州市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创新农村基层治理提出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去年上半年,江苏省委对扬州市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创新农村基层治理提出要求。扬州市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出台《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选取24个村级集体经济较强、城镇化进程较快的村(社区)进行试点。一年来,各地纷纷将城市社区的成功经验引入试点村,积极构建“村(社区)搭建平台、社会组织导演、专业社工唱戏”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助力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提高了农村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为引领夯实“三社联动”工作根基

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覆盖力。坚持把党组织建到各类社会组织之中,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治理机制。例如广陵区渡江村在村级股份合作社、社区社会组织、网格片区中分别设置了党支部或党小组。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力。对办公用房进行升级改造,为“三社联动”提供必要场地。例如景区雷塘社区升级3000多平方米的乡邻服务中心,并将党群、养老、文体三大服务中心提供给专业社会组织运营和使用。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普遍建立群众协商议事机构,形成以五议(提议、合议、群议、决议、评议)工作法为基础的协商议事流程。例如江都区制定了《党建引领七个一全过程基层社区协商民主机制》,建立了村民参与协商民主的长效机制。

以培育农村社会组织为依托搭建“三社联动”载体平台

一方面,鼓励农村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构建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网络,对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提供支持。改革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制度,降低门槛、简化登记流程,鼓励扶持农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另一方面,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落户农村。指导各地引入成熟型社会组织,引领和带动本土社会组织。例如广陵区渡江村成立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新登记社会组织8个,并引入成熟型社会组织为辖内居民提供专业服务,累计服务村民近2000人次。通过内培外引,实现了扬州市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从无到有的突破,目前各试点村共拥有社区社会组织62个。

以建设农村社工队伍为支撑提升“三社联动”专业水平

一是建立专业社工队伍。对村(居)“两委”成员并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一次性给予奖励,同时相应增加月基础工资。联合扬州大学等高校,开展了多期农村持证社工能力提升培训班。截至去年底,各试点村共有持证社工61名。二是建立社工师工作站(室)。发挥持证社工作用,鼓励其策划组织服务项目。例如景区雷塘社区成立了社工师工作站,策划开展了拆迁安置小区农民融入城市生活等十多个服务项目。三是建立“社工+义工”双工服务模式。依托专业社工机构和持证社工,积极招募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参与社区志愿互助服务。

以开展农村项目化服务为抓手创新“三社联动”运行机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活动,满足村民多样化需求。目前各试点村已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52个,初步实现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升级。持续对公益创投进行探索,努力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平台。下发了《农村社区公益创投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指南》,组织开展了微公益创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专题)活动,征集农村社区协商流程的标准化实践、原住民融入城市新生活等14个治理和服务项目。

下一步,扬州市将以推广农村治理创新为目标,积极谋划“三社联动”发展新方向。一是健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把“三社联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切实增强对社会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升级改造乡邻(党群)服务中心,合理设置功能布局,科学设计服务项目。二是拓展农村社会治理内涵。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并提供多方面支持。建立社工专业人才为骨干的社会工作督导队伍,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与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三是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效能。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完善补贴制度,在重点领域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加强培训,支持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给予补贴。推广全科社工工作经验,由全面掌握社区公共服务各项业务技能的社工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为民服务的办事效率。四是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村(社区)将公共事务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接,将公共空间让渡给社会组织服务;继续开展公益创投、“社洽会”等品牌活动,支持社会组织以各类公益项目为依托,派遣专业社工入驻社区,开展更加精准精细的服务。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资金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作者系江苏省扬州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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