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工服务站也要“考试”,8个领域受关注

2019-11-11 09:28   广州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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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出台《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记者从该评估指标体系了解到,评估指标含了专业评估、财务评估、购买方评估、监督方评估4个独立评估类别,每个类分别设有三级评估指标和相应的分值,共有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90个。

社工服务要接地气、“社工+慈善”受关注……近日,市民政局出台《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记者从该评估指标体系了解到,评估指标含了专业评估、财务评估、购买方评估、监督方评估4个独立评估类别,每个类分别设有三级评估指标和相应的分值,共有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90个。

此次评估指标体系的出台将对社工服务站起到怎样的引导?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八个突出”做文章、见成效。

一是更加突出党建引领,在指标分值中增加党建引领分值的权重,达总分值的11.5%。

二是更加突出“三个聚焦”,强化社工服务底线民生保障的精准性。精细化。

三是更加突出服务下沉,要求社工至少有60%的服务时数深入到社区、困难家庭中提供专业服务,提高服务的满意度、认可度、知晓度。

四是更加突出“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发挥社工站在培育社区基金、开展志愿服务、链接社会资源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更加突出过程评估。加强对定期探访、社区联系、服务确认、服务转介等专业服务的日常监督,打破结果评估的单一性,强化过程评估的导向性。

六是更加突出项目管理,强化对人员配备、站点安全、需求调研、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评估,确保健康有序发展。

七是更加突出服务对象评价,大幅度提升重点服务对象评价分值。

八是更加突出财务评估的刚性约束,实行“一票否决”。评估指标体系还明确社工站存在违反《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或合同要求、限期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财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4种情形,评估结果将直接定为“不合格”,提升评估的约束力。(记者:苏赞 通讯员 廖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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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段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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