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专业社工领军人才遴选 最高可获50万奖励!

2019-08-23 09:37   南方新闻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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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广东省启动2019年度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以及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工作。据了解,获评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可获10万元奖励,从获评次年起,经审定仍符合遴选条件且当年发挥突出作用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金奖励,每人累计获得奖励最高达50万元。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广东省启动2019年度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以及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工作。据了解,获评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可获10万元奖励,从获评次年起,经审定仍符合遴选条件且当年发挥突出作用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金奖励,每人累计获得奖励最高达50万元。

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遴选对象需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6年,其中在我省服务连续累计不少于4年,参选当年仍在岗,且成绩突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同等条件下,对长期在粤东西北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从事一线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适当倾斜。

此外,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评议对象由我省推荐,并被选拔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条件要符合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条件且在近一年来作用发挥较为突出。

据了解,每个地市民政局及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人选不超过3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参加评议则按实际人数申报,推荐参加人才遴选和人才评议的相关材料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本次人才遴选和评议工作需经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专业评审评议等环节。结果公布后,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向获评人员颁发“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荣誉证书,选优推荐参加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选并给予10万元奖励。此外,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议工作发挥突出作用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的办法》规定,对评为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含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从获评次年起,经省民政厅审定仍符合遴选条件且当年作用发挥较为突出的,继续给予10万元奖金奖励,每人累计获得奖励次数不得超过5次,即专业社工人才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汪祥波

【通讯员】叶金鑫 宋智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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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段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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