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将开展农村“三社联动”试点工作

2019-05-05 09:42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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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注重总结提升,积极探索“三社联动”在现有农村服务体系下的实施路径,着重总结“三社”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为厦门全市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益借鉴、奠定良好基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要求,近日,厦门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从今年5月起,利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分两批在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个区开展农村“三社联动”试点,每批次18个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者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试点开展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通过试点,不断探索、完善具有厦门特色的农村“三社联动”模式,为社会工作者参与、支持农村社区建设、乡村治理和振兴积累有益经验。

《通知》明确,18个试点村,包括6个市级试点、12个区级试点,每个市级试点由市财政安排10万元支持经费。试点主体涉及各相关民政局、街道(镇)办事处(政府)、有关行政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以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贫困人群以及流动人口、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既有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行为矫正、生活照顾、权益保障、技能培训、能力提升、代际沟通、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服务,又有参与思想道德建设、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保护、移风易俗、党组织建设、自治能力建设、乡贤力量凝聚、社区治理创新、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志愿服务建设、德治水平提升、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注重总结提升,积极探索“三社联动”在现有农村服务体系下的实施路径,着重总结“三社”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为厦门全市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益借鉴、奠定良好基础。(姚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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