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体育局、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和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为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从认清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发展重点、加大扶持力度、优化管理服务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对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津贴制度,各地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初级每月不低于100元,中级每月不低于150元,高级每月不低于260元的津贴。引导社会工作人才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区志愿服务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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