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政府购买青少年社工服务的实施意见》

2018-12-03 09:18   中国青年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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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团河南省委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范围。

近日,团河南省委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范围。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要按照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需求导向、注重服务实效,坚持机制创新、做好政策衔接,坚持履行责任、正确引领方向的四项基本原则,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促进形成适合省情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初具规模,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日益丰富,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广大青少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积极投身于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生动实践,堪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历史重任的有生力量。

《意见》强调,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明确购买主体、确定承接主体、明确购买内容、制定指导性目录、完善购买机制、规范服务标准、提供资金保障,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各地要根据实际,从青少年最基本、最紧迫的需求出发确定购买内容,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拓展购买领域和范围;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青年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和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现状,参照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清单和《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告》(豫财行〔2017〕142号),制定各地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规范便捷、突出成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探索建立多方参与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监管方式;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绩效评价机制,对承接主体承担的项目管理、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

《意见》指出,鼓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加强与共青团的工作协调,通过联合购买、委托购买等方式支持共青团参与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及在全国和省级项目比赛中获奖且持续运营情况良好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承接服务资格。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资助等方式支持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积极做好承接主体的培育工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民办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积极争取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经费和福彩、体彩等公益金支持,用于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各级财政部门应不断扩大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带动建立多元化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各级团组织积极争取在青年之家、青少年宫、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中购买青少年服务项目或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逐步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要充分发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青团要发挥牵头作用,推动有关部门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设计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完善购买内容和指导性目录;民政部门要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规范青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制度设计和监督管理等,推动具有青少年服务职能的有关部门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各地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工作资源,提升工作成效。

据悉,《意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发〔2017〕12号)和团的十八大的有关要求,立足河南青年成长发展过程中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实际制定的。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丰富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更好满足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在中原更加出彩的进程中不断优化青年出彩的制度条件,以青年工作的高质量助推河南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生动实践中多出彩、出浓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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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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