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近日,浙江省建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含“社工新政十五条”,涵盖总体思路、教育培养、岗位开发、激励评价、保障措施五个方面。
《意见》提出要重点在城乡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领域相关部门单位重点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40周岁以下干部职工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建立一次性奖补政策,对取得高级社工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在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时,对持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的,笔试分别5分和3分。
《意见》鼓励在社区发展社会工作,建立职称津贴和督导津贴制度。对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每月分别给予600、400元、200元的职称津贴;对取得杭州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督导助理、社会工作初级督导、社会工作中级督导、社会工作高级督导资格,并从事社会工作督导岗位且年审合格的社区社会工作者,每月分别给予600元、1000元、2000元、4000元的督导津贴。
据悉,建德市还建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协商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问题,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建德市今年报考社工证考试的人员达400余人,是去年报考人数的4倍,创历年新高。(张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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