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工待遇有望再提升报酬标准比照事业单位

2017-12-11 09:34   舜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0

近年来,济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逐步提高,自2007年以来,落实《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济发[2007]13号)》中规定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已实现十连增。

QQ图片20171211093157

近年来,济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逐步提高,自2007年以来,落实《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济发[2007]13号)》中规定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已实现十连增。

以历下区、槐荫区为例,社区居委会干部每月生活补贴标准约为5333元(含五险)。2017年下半年,省、市为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出台相关文件,下一步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并逐渐解决五险一金问题,实现更大范围的待遇提升。

12月8日到10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章丘区拟于近期举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为城市社区的换届工作做好人才储备。如有志愿从事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的,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可登陆济南市民政局网站查看考试简章,并报名参加。

  • 关键字
  • 社工
  • 责编:张燕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