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举行《慈善法》实施新闻通气会

2016-08-29 09:35   民政部办公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0

为贯彻落实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8月18日,浙江省民政厅举行《慈善法》实施新闻通气会,厅长尚清作新闻发布。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20多家媒体参加了新闻通气会。

为贯彻落实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8月18日,浙江省民政厅举行《慈善法》实施新闻通气会,厅长尚清作新闻发布。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20多家媒体参加了新闻通气会。

尚清首先介绍了该省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情况。他说,浙江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有着浓厚的慈善氛围。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以举办慈善组织为主要载体,以信息化网络为重要平台,以资金、物资捐赠和志愿服务为主要方式,面向社会、覆盖各个活动领域的现代公益慈善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整体水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主要体现在公益慈善组织快速发展、社会捐赠稳步增长、慈善项目品牌影响扩大、公益慈善服务更加专业化、慈善理念日趋成熟、互联网慈善发展迅猛和慈善文化更加浓厚等多个方面。

尚清指出,慈善法赋予了民政部门主管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定职能。前段时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慈善法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现在距离9月1日慈善法正式施行越来越近了,要进一步拉高标杆,补齐短板,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做好慈善法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慈善法落到实处,落地生根。主要是: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保障;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评选表彰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他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省各级民政系统将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改革创新,认真履行慈善法赋予民政的光荣职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慈善法实施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根据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