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市有条件的镇街要建公益性生态墓园或骨灰统一存放设施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惠州市“十二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汇报会上获悉,我市将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作用,2016年年底前每个殡仪馆完成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内设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社工专业人才1至2名,为遗属提供悲伤慰藉、情感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支持等服务。
据悉,“十二五”期间,我市扎实推进绿色殡葬、惠民殡葬、阳光殡葬、公益殡葬,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市有殡仪馆4个,经营性公墓7座,公益性骨灰楼(堂)4座,市、县(区)骨灰树葬区5个。“十二五”期间,全市投入6800多万元对殡葬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市民政局局长刘巧慧表示,接下来,我市将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到“十三五”末,在巩固和提高全市年均火化率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全面实行奖补激励政策,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殡葬活动主流。
此外,将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要求各县(区)将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纳入本级政府的城乡规划,并根据本行政区人口数量、分布和地理环境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总体规划,选择以荒山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为建设用地。对土地较少的乡镇(街道),则以建立骨灰堂 (骨灰存放格位)为主;对森林资源丰富的县(区),选择一个林区建立永久性的树葬区。到2020年年底,全市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相对集中的村要建立起公益性生态墓园或骨灰统一存放设施。
本报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陆干谋 李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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