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制度化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2014-11-27 10:04   中国青年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0

近日,山东出台《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在政策制定、岗位开发、孵化机构和人才职业化发展方面勇于创新突破。要加强宣传,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努力营造理解尊重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国青年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张建伟 通讯员 田秀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山东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青少年社会事业,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近日,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青联[2014]5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当代青少年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山东省有大量贫困家庭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解决好他们差异化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需要大力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平安山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升全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意见》明确,要着力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努力打造“以社会工作和青少年研究领域专家为指导、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实际从业人员为骨干、以志愿者为重要补充”的山东青少年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新模式,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1.5万人的青少年社工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实训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单位,建立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和配套政策制度,不断提升全省青少年事务社会服务水平。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力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培养,加强专业体系建设,推动专业教育水平提升;建立健全实际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强化在职培训;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加强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引导。要大力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服务,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加大政府购买力度;重点在青少年权益维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成长领域开展青少年社工服务;在社区、在相关事业单位和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团属阵地,大力开发工作岗位;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培养孵化本土化青少年社工机构。要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激励机制,将青少年事务社工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与指导,完善社会工作者职级体系,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以所属机构和服务单位为主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在政策制定、岗位开发、孵化机构和人才职业化发展方面勇于创新突破。要加强宣传,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努力营造理解尊重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