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立足民政职能 打造“六有”社工

2014-09-26 14:57   济南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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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适应社会工作管理服务需要,高度重视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立足职能,强化“六有”,即“有组织依托、有综合保障、有制度规范、有人才支持、有服务品牌、有社会影响”,切实帮助其提升治理和服务能力,使其在发展专业教育、建设专业队伍、规范专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以及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适合济南本土特点的社会工作行业服务、行业管理的路子。

原题:立足民政职能 打造“六有”社工      

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适应社会工作管理服务需要,高度重视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立足职能,强化“六有”,即“有组织依托、有综合保障、有制度规范、有人才支持、有服务品牌、有社会影响”,切实帮助其提升治理和服务能力,使其在发展专业教育、建设专业队伍、规范专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以及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适合济南本土特点的社会工作行业服务、行业管理的路子。9月25日,全国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管理高级研究班在济南举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赵玉海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济南社工组织发展的成功经验,引起与会全国社工代表的共鸣。

加强资源支持强化组织依托

2011年,济南面向全国招聘社工、推进各领域社工专业服务的做法,被评为“全国2011年度社会工作十大事件”之一;2012年,在第三届中国社工年会上受到表彰;在第四届、第五届中国社工年会上,1人被评为“中国十大社工人物”、5人被评为“全国最美社工”……一系列荣誉的获得,离不开市民政局对社会工作事业的资源支持和大力扶持。

近年来,市民政局通过开展直接登记、加强孵化培育、加大资金扶持等举措,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组织依托。对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民办社工机构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直接申请登记。依托区、街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积极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信息发布、合作交流,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组建和民办社工机构设立。市民政局赋予济南社工协会一定的行业管理服务职能,将政府不应做、不能做以及做不好的事务交由协会承担,使其在全市范围内充分行使行业规范管理和服务职责,有效发挥其行业组织领头雁作用。

2014年历下区购买社工项目服务的预算达到500万元。市中区在连续多年每年出资200余万元购买项目服务的基础上,还投资建成了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的全市首个社会组织创新园……自2009年起,市本级连续出资2000余万元向济南社工协会购买专业服务,并带动区级财政出资购买社工专业服务。

健全政策措施扩大社会影响

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是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市民政局研究编制了《全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和《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初步建立起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各项制度相衔接、相配套的基本政策框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出台了《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和岗位设置指导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试行了《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等配套办法。不断强化专业督导,建立督导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社会工作督导暂行办法》、《社会工作督导管理规范》等督导制度。

2012年起,我市将市本级专职社工组成面向民政、司法、妇联、共青团、科协、残联和“泉城义工”等系统30余个单位的31个专项项目组和5个街道、社区以及军休综合服务项目组,开展针对特定群体和对象的专项或综合性专业社工服务,每个项目组根据服务内容和人员安排7万到50万元不等的项目服务经费,使我市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专业化服务走向深入。

为充分发挥“社工、义工”联动作用,依托民政部“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在全市招募注册了20多万名志愿者,在专职社工的组织带领下,积极开展以社区服务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扩大了社会工作在社区的影响力,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本报记者杨晨兰萃通讯员吴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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