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民生底线—吉林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014-09-26 14:29   吉林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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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一天,长春市宽城区兴业街道的学生高玥放学途中被车撞伤,伤势严重。由于肇事车辆逃逸,不符合医保报销规定,住院期间,所花医疗费用5万多元全部自理,但高玥父母离异,每月仅有母亲收入的1800元,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治疗陷入困境。

今年3月一天,长春市宽城区兴业街道的学生高玥放学途中被车撞伤,伤势严重。由于肇事车辆逃逸,不符合医保报销规定,住院期间,所花医疗费用5万多元全部自理,但高玥父母离异,每月仅有母亲收入的1800元,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治疗陷入困境。

幸运的是,她所在社区的网格长知道后,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反映了情况。本着救急、救难的原则,区民政局、兴业街道通过应急救助、慈善救助,把救助款及时送到医院,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

开展“救急难”是国务院颁布实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的新要求。

在《办法》实施后的短短几个月里,吉林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不断进行深入实践。从东部长白林海到西部瀚海草原、在广袤的黑土地上,一幅幅牢牢兜住民生底线的画卷正徐徐拉开。

由分散到统筹 社会救助网织得更密更牢

以往,各项救助分散在各个部门,政策上存在交叉和空白,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往往不知道应该到哪个部门或者经常在各部门之间跑冤枉路。

如今,《办法》明确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吉林省在《办法》规定的低保、特困群体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教育、住房、就业8项救助基础上,增加了农村扶贫、司法援助、残疾人帮扶、慈善救助等4项救助,建立起“8+4”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统筹解决特困群体在基本生活、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司法等方面的困难。

同时,加大政策措施配套跟进力度,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吉林省先后出台《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等5个政策文件,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在部门协调上,吉林省建立了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等29个部门,承担制度衔接、政策协调、信息核对、督导督办等事宜,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任务和协作要求。目前,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长春市绿园区建立了分类分层会商机制,分级解决问题。对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由成员单位局长会议研究;对责任分工、任务落实等比较重大问题,由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会议讨论;对事务安排等一般性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落实。

通过统筹协调机制,使一个又一个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加及时有效的救助。

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街安康社区4委19组居民田广东,57岁,属“三无”人员,无固定住所,患脑血栓不能自理,由于所有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丢失,生活特别困难,却无法到街道正常申请救助。区民政局通过组织召开由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解决了户口本、身份证、廉租房补贴、医疗保险等;民政部门还将其安置到灯塔镇敬老院,使田广东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信息资源共享上,吉林省自2010年起,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实现了12个部门信息共享,确保更加准确地核实申请家庭财产和收入等经济状况。

目前,长春市、辽源市和延边州已建立了信息核对平台,实现电子信息比对。辽源市利用市社会救助OA管理系统,通过身份证自动识别和现场成像技术进行初步核对,通过辽源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对申请对象进行二次核对。只要申请对象身份证现场扫描,在1分钟内便可将其家庭全部房产、车辆、公积金等各项财产收入信息全面核对清楚,大大提高了救助对象的认定准确率。实现了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变。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畅通救助“最后一公里”

长春市柳影街道菜市北街社区低保户李文翠,离婚后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借助在亲友家。4月初,她到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咨询:“我除了低保还能得到啥补助?”区救助中心通过转办平台,帮她联系区住建局,为其办理了住房救助申请,分给了她一套廉租房。“没有救助中心帮忙,我哪知道还能申请廉租房啊?”李文翠感慨地说。

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原则,困难群众只要进了一道门——“救助服务大厅或窗口”,他的求助就会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

目前,全省有52个县(市、区)、748个街道(乡镇)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窗口),152个街道(乡镇)政府综合服务大厅设立民政综合服务窗口。在《办法》实施后,吉林省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要求,在全省社会救助大厅和救助窗口部署开展“一门受理”工作。长春市绿园区,投资500万元改扩建区、乡镇街道所有服务大厅,平均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增设“急难救助”、“综合救助”、“代办帮办”窗口;协调21个成员单位梳理汇总99个救助项目,调整工作流程,有效解决部门之间“空档”、“断档”问题。

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做到政策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解决了更多的难题。

兜底线救急难托起急难救助的“网底”

如果说,社会救助织就了民生保障托底的安全网,而急难救助就是这张网的“网底”。

探索“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对身陷急难困境的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长春市绿园区充分发挥社区网格长、楼栋长、村民小组长、党员中心户等熟悉民情的优势,形成区、镇街、村社、网格长四级网络,建立零报告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心愿墙、QQ群、微信群、群众信箱、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搭建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信息平台,拓宽救助信息获取渠道。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今年,吉林省结合“救急难”工作的开展,各地进一步完善具体措施和办法,已救助92.38万户次、142.3万人次,支出3.18亿元。

探索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一站式”结算全省覆盖,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2012年,吉林省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全省救助10441人,支出资金5365.97万元,人均救助5139元。梅河口市今年将重特大疾病从5种扩大到27种,取消了救助封顶线,政策范围内全额救助;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

4月,家住梅河口市解放街道电厂社区的一名4岁儿童不幸患上白血病,面对孩子骨髓移植手术所需的20多万元医疗费用,家里感到压力巨大。市民政局联系公安部门为其办理了独立户口,享受城市低保后,又协调卫生、人社、医疗保险等单位和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救助办法。相继为他争取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降低不予报销费用比例;在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又实施医疗救助,减免了10万元的费用;通过临时救助每年救助其5000元;协调市红十字会为其争取到“小天使救助基金”10万余元等。目前,孩子配型成功正在康复中。

让困难群众生计有保障、生存有尊严、生活有盼头,是吉林省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终极目标。(记者 孙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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