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幅提高社区工作经费标准 提至每年20万元

2014-05-08 14:55   西安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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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幅提高社区工作经费标准,将提高至每年20万元。这是西安2008年以来第四次提高社区工作经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 王燕)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大幅提高社区工作经费标准,将提高至每年20万元。这是我市2008年以来第四次提高社区工作经费标准。

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提高全市社区工作经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全市社区工作经费从每年一个社区3.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含社区党建经费),其中市以上财政负担2/3,区县财政负担1/3。

《通知》要求,要强化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能,社区经费建立专户,分账合算,专款专用;完善准入制度,整合政府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工作职能,优化社区人、财、物资源配置;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丰富服务内容,推动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目前,市民政局正积极会同组织、财政等部门起草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为下一步社区工作经费安全有效运行提供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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