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0年投入7000余万元购买社区矫正服务

2019-04-01 09:43   信息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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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午,第二届穗港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研讨会在广东迎宾馆召开。记者了解到,广州司法社会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广州模式,先后引入20多家社工机构参与社区矫正。

3月29日上午,第二届穗港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研讨会在广东迎宾馆召开。记者了解到,广州司法社会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广州模式,先后引入20多家社工机构参与社区矫正。2009年至今,广州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保持较低水平,社区矫正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刚性执法”+“柔性服务”提升效果

本届研讨会由广州市司法局主办、广东省晨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主题是“司法社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饶伟平、广州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郑幼敏、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袁英宽,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各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全市各司法社工项目负责人、港澳及内地专家学者等16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饶伟平指出,广州司法社会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广州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如指导创立了全省首个非营利性司法社工机构,社工机构和司法社工队伍的数量和专业程度均居全省首位;推动广州市政府制定出台全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购买司法社工服务长效发展机制,构建了司法社工项目体系;指导成立了国内首个司法社工领域的行业组织,建立了全市统一的项目评估标准和绩效指标。

“该届研讨会是广州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对加强穗港澳司法社会工作的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据袁英宽介绍,广州市社区矫正工作自2009年开展试点以来,探索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到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之中,实现了社区矫正机构的“刚性执法”和司法社工的“柔性服务”有机结合,有效提升矫正帮扶效果。据统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引入20多家社工机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购买服务资金累计7000余万元;目前有专职司法社工275名,司法社工项目18个,建立了市、区两级种类不同、互为补充的司法社工项目体系;提供了未成年人矫治帮扶及犯罪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教育矫正及社会适应性帮扶等服务。“十年来,广州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保持较低水平,社区矫正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为建设平安、法治广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穗港澳三地要进一步拓宽合作途径

研讨会上,来自穗港澳的行业专家分别发表了主旨演讲,如香港专家卢铁荣教授分享了香港处理违法青少年的政策、澳门专家郭淑仪谈了“澳门惩教工作与社区协同”,国际社会工作学刊总编辑徐明心就“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社会及经济效益的分析”作了发言。各专家介绍了港澳地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发展情况、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社会及经济效益等,并结合广州本土经验,对正确理解和运用循证矫正理念、提高社区矫正社工服务匹配度及有效性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郑幼敏指出,穗港澳三地要进一步拓宽交往与合作的途径,建立健全沟通交流机制,携手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涉港澳籍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形成一套具有珠三角特色,适应大湾区发展、可复制推广的司法社会工作机制,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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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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