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

2015-08-19 09:26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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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苏社管〔2015〕14号),在全省范围开展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

原题:江苏省开展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苏社管〔2015〕14号),在全省范围开展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同时发布了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标准,从内部治理、作用发挥、信息披露、社会评价等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社会组织提出创建要求。“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的认定采用社会组织自查申报、民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验收的方式进行,经过确认的社会组织,将由省民政厅授予“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并颁发牌匾。

“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自2015年正式启动,每年将评选社会组织10大公益服务品牌,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创建100个示范性基金会、1000个示范性社会团体、1000个示范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该活动旨在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内部治理完善、作用发挥明显、社会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充分发挥广大社会组织在协同社会治理、开展社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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