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社会工作者是参与未成年保护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九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和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第一百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涉及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娇治、社区矫正工作。
2020年11月湖州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启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长兴县从多方面探索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的路径,针对县两会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关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提案,长兴县启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驾护航行动,从阵地打造、队伍建设、服务开展和机制保障等多方面着手。
“浙江晒福”参与行动一:
2021年5月浙江晒福社会工作服务研究院在长兴县文明办、长兴县妇联的邀请和大力支持下参与建设长兴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杏福吧”的整体场馆设计及服务项目体系建设与实施。
“杏福吧”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运用社会建构主义和积极心理学的理论、技术,通过三大空间:情绪调试空间、认知训练空间和行动学习空间;六大功能室:心理测评室、专家咨询室、家庭咨询室、团辅活动室、多媒体培训室和心理热线室等多种形式打造一个关注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家庭幸福的服务平台。
同时浙江晒福社会工作服务研究院专家团队持续为“杏福吧”提供个案服务、团辅活动、家庭咨询、父母沙龙、专家讲座、线上平台等多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为长兴县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体系建设提供专业的支持。
“浙江晒福”参与行动二:
2021年8月,长兴县“儿童青少年心理社工”人才队伍体系建设项目正式在“杏福吧”启动,项目是加强长兴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培养一批具备建构性社会工作核心理念和思维方式及助人流程与方法的儿童青少年“心理社工”人才队伍,促进儿童青少年、家庭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参加长兴县“儿童青少年心理社工”人才队伍的成员是从长兴县各级部门、乡镇、(村)社区干部、社会组织、学校教师、各乡镇社工站中选拨,首批60余人。
集中培训
9月4日,浙江晒福社会工作服务研究院沈宣元院长为心理社工现场讲授儿童青少年心理社工核心理念与技术,结合理论讲解以及案例分析,帮助大家掌握建构性社会工作取向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实务。
为了让心理社工更好地理解以及实务应用,现场助教老师进行演练示范教学,让心理社工对助人技术应用有了直观的感受和体验,通过观摩学习,现场个案练习等形式让学习贴近现实,通俗易操作。
案例实操
集中培训只是学习的开始,下一步由浙江晒福社会工作服务研究院的督导师带领心理社工进行真实个案的实践活动,让心理社工将所学应用到真实的个案工作中。通过实战,提升心理社工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同时,要求心理社工定期提交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工作相关的实践报告,用于评估心理社工助人的综合能力。同时,督导师及时跟踪,将案例典型分类,并进行成功案例的分享和典型推广。
浙江晒福社会工作服务研究院一直致力于心理健康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此次培育的长兴县儿童青少年心理社工队伍将为长兴县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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