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总工会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依法规范用工、改善薪酬待遇、完善组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让工会社工招得进、留得住、管得严、用得活,实现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制度化保障、职业化运作,为工会引领职工群众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出逐步建立“省总统筹、市总招聘、县区管理、基层使用”的工会社工队伍建设机制,通过3~5年的努力,重点在乡镇(街道)工会、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建立一支3000人左右的工会社工队伍。
《意见》还从明确身份界定、规范选聘程序、严格聘用条件、确定工作职责、完善管理模式、改进薪酬管理、优化培训方式、强化管理考核8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健全工会社工队伍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和其他社工队伍薪酬水平,合理制定工会社工薪酬标准和增长机制;按照工会工作年限、学历、职务、职称等标准逐级提升工资档级,建立对工会社工在工会组建、集体协商等工会重点工作的专项考评和激励制度,将业绩考评工资与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相挂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会社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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